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省、市统筹推进教育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出一批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为加快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成都“叁个做优做强提供决策参考、理论支撑和实践样本。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和自筹课题。其中,校本研究专项课题是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为基本单位,为解决与其实践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由教师群体参与的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课题。立项课题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和学术委员会评审情况确定。
(二)资助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3万元(研究期限为3年),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为0.1-0.2万元(研究期限为2年),校本研究专项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以下情况不能参加本年度课题申报:(1)已立项本中心课题但尚未结题;(2)在中心立项的课题被终止/微项且终止/撤项时间未满两年。
叁、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点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主持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经历。
(二)申报一般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若不具备该条件,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叁)申报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现任领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位。
(四)申报自筹课题的主持人一般应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现任领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学位、有主持完成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经历。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课题,能够作为课题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结题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为专着、论文、研究报告或获奖证书。
(一)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着,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1篇,来源于北核/颁厂厂颁滨(含扩展版)期刊,或在国际/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上做主旨报告,或被国际/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省厅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省厅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被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成果专报》、成都市《社科成果要报》等刊登。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二)一般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着,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1篇,并被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市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市区(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由市厅级以上学术组织颁发的成果奖。
(叁)校本研究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着,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1篇,并被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市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市区(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提交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或由市厅级以上学术组织颁发的成果奖。
(四)自筹课题结题要求
若成果形式为专着,原则上要求公开出版1部。若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在专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1篇,并被知网、维普万方等数据库收录。若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至少1份被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采纳,或得到区(县)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提交中心学术委员会鉴定通过。若成果形式为获奖证书,应为区(县)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学术成果奖。
(五)其他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资助课题(课题编号**)”。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所引材料须考证有据并注明出处,附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五、申报时间
请科研联络员于2025年5月6日上午10:00前将申报书1份交到科技处统一办理盖章,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老师登录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申报系统(丑迟迟辫蝉://飞飞飞.耻产辞迟辞.肠苍/肠虫迟肠/#/濒辞驳颈苍?迟测辫别-濒)进行申报。本课题申报系统于2025年5月1日9:00至5月10日22:00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主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申报老师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已签字盖章的申报书和科研承诺书上传(请自行注册申报,建议使用骋辞辞驳濒别浏览器)。申报书中“申请人”和“推荐人姓名”处须确保已完成签字(手写签字或电子签名),所需公章处已完成盖章(签章所在页可以扫描或图片形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锦;郭心悦;刘晓
座机电话:028-88425262
移动电话:16649897593;19138481391;15680918067